2025年04月10日 11:14 界面新闻消息📰 24,385人关注👀

4月10日,一则令人揪心的案件有了新进展😢!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时间回到2023年9月6日16时许,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一场悲剧悄然上演😱。当时宋雨明在开展课后服务,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却无效后,竟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结果砸中了该生前座刘某辰(化名晨晨)的额部😖。这一砸,让晨晨重伤、九级伤残,原本天真烂漫的童年从此蒙上了阴影🌫️。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宋雨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他身为教师,本应是学生的守护者,却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依法从严惩处👊。不过,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也依法承担了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了受害人。最终,一审判决宋雨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还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宣判后,宋雨明、刘某辰均提出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是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极目新闻记者从女孩父亲刘先生处了解到,事件过去一年半后,晨晨依然无法上学,每天只能靠药物入睡😴。想想孩子原本应该在校园里快乐学习、玩耍,如今却只能在家休养治疗,真是让人心疼不已😭。

晨晨代理律师欧阳一鹏表示,该案件一审后,检察院拒绝了晨晨家人提出的抗诉申请,晨晨家人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了上诉,同时宋某明也提出了上诉。二审并未开庭审理,而是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书面审理后进行了判决,10日上午即是对判决结果进行送达📩。

对于此案中的“书面审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除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等情况应当开庭审理外,其他案件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书面审理方式。如果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只是对法律适用、量刑等方面有上诉请求的案件,二审法院可以进行书面审理📜。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保护学生的安全和权益。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愿晨晨能早日恢复健康,重新绽放灿烂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