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4月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因涉嫌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笑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陈笑波,男,1965年11月出生,汉族,江西樟树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他自1988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曾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市委组织部、秀英区、澄迈县、屯昌县、文昌市等多个重要岗位任职,并于2017年起担任海南省纪委副书记,后兼任省监委副主任。
然而,陈笑波在任职期间背离了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0月10日消息,陈笑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2025年4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再次发布消息,通报陈笑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陈笑波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泄露工作秘密;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购置、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笑波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笑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次陈笑波被依法逮捕,彰显了我国坚决打击腐败行为、维护党纪国法的坚定决心。司法机关将依法公正审理此案,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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