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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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2025年5月13日,湖南省桃江县一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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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12岁男童健健(化名),母亲芳芳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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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母亲的第三任丈夫吴某某,行凶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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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处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嫌犯死亡后不予立案,引发公众争议。
🩸事发经过
健健准备上学时,吴某某持刀埋伏袭击母子,芳芳身中多刀,健健被杀,吴某某随后自杀。芳芳挣扎求救,邻居报警。
⚠️预警信号被忽视
芳芳离婚后曾连续多次报警求助,称遭吴某某堵车、威胁、入户骚扰,警方虽有出警,但未有效预防悲剧发生。
🛑警方回应“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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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嫌犯已死亡,刑事追责无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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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书(男童生父)多次要求公开案情,均被以“无法立案”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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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称**“正在复盘”**案发前处置,拟对接家属解释。
⚖️法律解读:嫌疑人虽亡,责任不应“终止”
🔹刑责终止,但民事责任未绝
据律师解读:依据《民法典》第1161条,嫌犯若留有遗产,其继承人应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便人亡,家属有权主张民事赔偿。
🔹警方是否尽责仍存疑
《人民警察法》第21条明确:警察应对群众报警“及时查处、立即救助”。芳芳多次报警未被有效保护,属于警务处置失效的疑似样本。
🔹案发邻居成“接警人”亦反常
不予立案通知书发给邻居,而非家属,引发程序质疑。公众质问:如此惨烈命案,警方是否存在“绕开家属”的操作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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