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湖北恩施女子小陈被前男友覃某某泼汽油致残一案二审开庭。2023年6月,恋爱3年的覃某某向小陈提出分手后又求复合,遭拒后进行了近4个月骚扰纠缠。同年10月,覃某某冲到小陈办公室,向其身上泼汽油并点燃,致小陈全身烧伤面积超60%,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2024年12月,法院一审判覃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小陈不满判决提出抗诉,并获检察院支持。检方认为覃某某不具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意性强、犯罪后果严重,一审量刑不当。

二审庭审中,检方支持了小陈的抗诉意见。覃某某虽在庭上向小陈表达歉意,但小陈并不认可。小陈称覃某某此前录口供时多次表示想杀了自己,此次道歉只是为了减轻量刑。

小陈回忆,恋爱期间覃某某性格孤僻、有暴力行为,分手后不断骚扰威胁,案发前还多次发出死亡威胁。意外发生后,小陈历经十几次植皮手术,昏迷一个多月,半年才出院,目前仍在治疗康复中,治疗费用已超150万元,覃某某及其家属仅支付59300元医疗费,且未按调解书支付50万元赔偿。

这场悲剧给小陈带来巨大身心伤害,其奶奶因此离世,妹妹也不得不暂停癫痫治疗。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小陈多次公开表示,希望法院重判覃某某,还自己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