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江苏南通一辆公交车上发生惊魂一幕——一名乘客因错过下车站点,竟对公交车司机拳打脚踢,并两次抢夺方向盘!司机紧急刹停后,车上一位怀孕6个月的孕妇从座位上摔落,导致先兆早产,住院治疗长达20余天。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受伤孕妇各项损失7.3万余元

🚌 事件回顾:因错过站点,乘客疯狂施暴

2025年10月18日下午,南通一辆公交车正沿正常线路行驶。乘客张某因未及时按下车铃错过下车站点,与司机发生争执。情绪失控的张某突然冲上前,对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头部、面部连续挥拳殴打,并两次试图抢夺方向盘

危急时刻,司机紧急制动停车。然而巨大的惯性导致车内一名怀孕6个月的乘客陈女士从座位上重重摔落,当即感到腹部剧烈疼痛。

👩 孕妇受伤:先兆早产,住院20余天

陈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诊断为先兆早产,需住院保胎治疗。她在医院度过了20余天,期间承受了巨大的身心痛苦。出院后,陈女士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万余元

⚖️ 法院判决:公交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本案中,陈女士作为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伤,虽然直接侵权人是张某,但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未能尽到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交公司在赔偿后可依法向实际侵权人张某追偿。

法院最终判决:公交公司赔偿陈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3万余元

🗣️ 网友热议:乘客太疯狂,公交公司也该反思

事件曝光后,网友纷纷表达愤怒与惋惜:

“因错过一站就拳打司机、抢方向盘,这是危害公共安全!”
“司机才是最大受害者,为全车人的安全紧急刹车,结果还被判赔偿?”
“公交公司管理确实有问题,车上出现这种极端情况,应急预案呢?”
“孕妇太可怜了,希望母子平安,坏人必须严惩!”

也有法律人士指出,张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共安全不容挑战

近年来,乘客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公共安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明确此类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对于公交公司而言,这一判决也敲响警钟:承运人必须尽到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完善车内监控、报警系统,加强驾驶员应急处置培训,最大限度保障乘客安全。

对于乘客而言,错过一站可以再坐回来,但冲动之下的一拳一抢,毁掉的可能是多个家庭的幸福。

愿每一位出行者都能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