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3岁的老人,因嫌弃8个月大的男婴哭闹,多次用竹制痒痒挠殴打其头部,在孩子病危时又因害怕暴露而拒绝送医,最终导致无辜婴儿死亡。
近日,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书。73岁的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案件回顾
2025年5月,女子高某带着8个月大的男婴来到周某家中,二人发生关系。次日,高某将男婴留在周某家中后独自离开。此后,周某独自承担起照顾婴儿的责任。
然而,独自照看期间,周某因对高某不管孩子、孩子频繁哭闹等不满,为泄愤多次使用家中的竹制痒痒挠殴打孩子的头部等身体部位。2025年7月7日,孩子出现吃饭呕吐、状态越来越差的情况,周某因害怕自己殴打孩子的事情暴露,未及时送医治疗。持续到7月11日早晨,周某发现男婴已经死亡,随后打电话让朋友张某到家中。张某得知情况后立即报警。
经鉴定,被害人因头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判决书显示,周某案发时已年满73周岁。经DNA鉴定,高某系婴儿生物学母亲,周某、李某非生物学父亲。
📋 高某的失职与周某的供述
婴儿母亲高某的证言证实,其于2024年9月生下男婴,2025年5月至6月间多次将婴儿留在周某家中,未履行抚养义务。其间周某曾告知孩子生病,其未予理会。
周某供述称,2024年11月李某带高某到其家中过夜,此后高某多次前来。2025年5月,高某抱婴儿来其家中,二人发生关系,次日高某将婴儿留下离开。婴儿一直由其照顾,其间高某曾送来婴儿床和尿不湿,但再未出现。7月10日23时许,婴儿陷入昏迷,不再进食。周某因害怕殴打行为暴露,仍不敢送医。
⚖️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害人系毫无自救能力的婴幼儿,依法应受特殊、优先保护。周某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客观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随案移送的竹制痒痒挠一把,作为物证存档备查。
一名73岁的老人,因嫌弃8个月大的男婴哭闹,多次用竹制痒痒挠殴打其头部,在孩子病危时又因害怕暴露而拒绝送医,最终导致无辜婴儿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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