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夜间急诊的漏诊,让一名2岁患儿永远停止了呼吸;一场关于“严重不负责任”的司法认定,让一名首诊医生从诊室走进了法庭。这起案件,正引发医疗界对“罪与非罪”边界的深刻反思。
📋 事件还原:从急诊接诊到患儿离世
2024年2月17日凌晨3时许,江西抚州一名2岁6个月的男童小航因持续呕吐、腹胀,被家人紧急送至抚州健强第五医院急诊科。当班儿科医生韩杰接诊后,经腹部立位片检查提示肠梗阻,遂安排患儿住院进行保守补液治疗。
上午8时,韩杰完成交班后正常下班。接班医生继续执行保守治疗方案。
当日白天,患儿病情持续加重。下午家属自行驾车将孩子转往江西省儿童医院。转院途中,患儿突发心脏骤停,抵达上级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 医疗鉴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85%责任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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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等级: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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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过错:存在漏诊、延误病情、未及时手术治疗等多项核心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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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医院承担85% 的主要责任
2025年3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儿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46万余元。
⚖️ 刑事追责:从行政处罚到判刑一年
民事赔偿之后,追责并未停止。2025年6月10日,警方以涉嫌医疗事故罪对韩杰立案侦查,次日将其刑事拘留。
2026年7月,一审法院认定韩杰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一审判决后,韩杰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韩杰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依据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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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首诊负责制——漏诊行为发生在韩杰当班期间,延误救治的因果链条自漏诊那一刻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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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诊疗规范——未对婴幼儿进行腹股沟区体格检查,未安排外科急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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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过失与患儿死亡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推定死亡原因为嵌顿性腹股沟斜疝导致机械性肠梗阻、感染性休克及多脏器功能衰竭。
🗣️ 各方声音:医生不认罪,行业忧“防御性医疗”
韩杰:“认可诊疗疏漏,但不承认严重不负责任”
韩杰公开表示,认可诊疗过程中存在处置疏漏,但始终无法认同自身行为达到触犯刑法、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严重程度。他目前已开始准备申诉材料。
他提出多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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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规范交班、正常下班离岗,未收到任何病情恶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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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医师一同查房,未提出修改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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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未进行尸检,嵌顿疝发作时间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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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自行驾车近两小时转院
医疗界担忧:刑事追责是否过重?
张强医生集团创始人张强医生认为,韩杰在值班期间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过大” ,是 “承担无限责任” 。他指出,医院有无问题、接班医生有无问题、转院后省儿童医院急诊及后续处理有无问题,都需界定清楚。
有观点认为,此案判决可能导致 “防御性医疗” 蔓延——医生为避免刑事追责,可能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反而增加医患负担。
律师解读:医疗事故罪的门槛
医疗领域律师卢意光指出, “严重不负责任” 是医疗事故罪区别于普通医疗过失的关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司法解释对“严重不负责任”有细化列举,包括擅离职守、严重违反查对制度、违反明确规定的诊疗规范或常规等情形。
💡 案件启示
从民事赔偿到行政处罚,再到刑事追责,这起案件完整展现了医疗责任的三层追责体系——民事、行政、刑事逐级从严。
然而,争议并未平息。三级查房制度下全员“漏诊”,为何只有首诊医生入刑? 这一问题,正拷问着医疗事故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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