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外卖地址定位问题引发口角,福建连江县一名外卖员被顾客持刀砍中颈部,导致重伤一级、一级伤残,呈植物人状态。近日,连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经济损失103万余元。
💔 一场定位纠纷引发的血案
2025年7月1日17时许,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某路段,杨某某与坐在电动车上的饿了么外卖员李某杰因送外卖地址定位问题发生纠纷。杨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往李某杰腹部捅去,被李某杰阻挡。过程中李某杰随电动车一起向左侧翻,致杨某某右手所持尖刀划过李某杰颈前部和项部,创口大量失血。
当天18时许,民警将正在收拾衣服准备投案的杨某某传唤到案调查。
🏥 重伤一级、一级伤残,终生植物生存状态
事发后,李某杰被送医抢救。据家属小云介绍,丈夫入院共住院255天,直到今年3月12日出院,其间均在重症医学科治疗。经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杰构成一级伤残,目前属持续植物生存状态,需要依赖他人完全护理,护理期为终生。
连江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结果显示:被害人李某杰颈前部至项部21.5cm缝合创口,属轻伤二级;李某杰因颈部刀砍伤大出血造成呼吸心跳停止、意识丧失,引起弥漫缺血缺氧性脑病,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符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损伤程度属重伤一级,伤残等级为一级伤残。
🔪 行凶者:精神分裂症,常年带刀
对于为何行凶,杨某某供述称,因外卖地址定位问题争执后,他见对方骑电动车故意往前开走,便打电话叫对方回头。对方过来后,他用左手搂住对方脖子,对方说“来,你打我啊”,他“非常愤怒无法自控”,用右手从腰带右侧掏出刀。
杨某某母亲在证言中称,杨某某常年都带着刀,自从十几年前炒股亏本后就不爱跟人交流,常年绑着一根腰带,腰带上插着刀套,出门就带刀,说有人要暗杀他。
经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杨某某系精神分裂症,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有受审能力。杨某某哥哥的证言也证实,杨某某十年前因炒股失败精神出现异常,平时很容易暴躁,老觉得有人想谋害他。
⚖️ 法院判决:不构成正当防卫,判刑八年
庭上,被告人是否系正当防卫成为控辩双方争议焦点之一。法院综合评判认为,正当防卫的核心前提是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外卖员李某杰并未对被告人杨某某构成身体上的直接、现实的攻击,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不法侵害,杨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关于杨某某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法院认为,结合其伤人的动机、案发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及其与母亲的对话等,可以证实其一定程度上知晓自己的行为及相关后果,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可以认定杨某某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杨某某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杨某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据此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25年7月2日起至2033年7月1日止)。
民事赔偿方面,法院认定杨某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合计106.3万元(已支付3.3万元)。因杨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对被害人各项合理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家属:申请抗诉被驳回,无奈签下谅解书
刑事方面,家属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后,曾请求检方对杨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6月10日,他们收到检方出具的《抗诉请求答复书》,检方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提出抗诉。
民事方面,小云称,为了丈夫今后的持续治疗,他们无奈选择出具谅解书并撤诉,行凶方家属表示愿意赔偿150万元。小云称,丈夫目前仍毫无知觉,处于昏迷状态,需要终生护理。
📋 工伤认定与后续
事发后,丈夫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前期医药费垫付了12万元,并发了一年停工留薪期工资。“我老公之前月平均工资7500元,留薪期间公司每月付6000元。对于生命体征不稳定的工伤情况,停工留薪一年期满还可以延期一年,最高可以申请24个月。”小云说,目前该延期申请还在审批当中。
一场因外卖定位引发的口角,最终演变为一个家庭的悲剧——一个正值壮年的外卖员成为植物人,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身陷囹圄。这起案件再次警示:戾气之下,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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