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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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万科旗下海南万骏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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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健林、大连万达集团、万达地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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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间: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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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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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根源:2019年“长春国际影都”项目合作破裂
📉合作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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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万科万达高调宣布战略合作,郁亮称“门当户对,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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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双方共同开发长春国际影都,万科通过海南万骏注资50亿持股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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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万科提前退出合作,万达已偿还5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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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金额:万科要求再支付13.8亿本息,万达仅同意8-10亿元
💰双方债务困境
万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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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商管有息负债1375.61亿元,一年内到期302.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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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被执行金额超52亿元,股权冻结近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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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售约百座万达广场缓解流动性
万科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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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债务缺口超8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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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深铁集团年内输血超2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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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誉评级降至“CCC-”,流动性承压
🔍法律争议焦点
据法律专家分析,本案两大核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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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质认定:万科投资属于“明股实债”还是可退出类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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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优惠抵扣:万达提供的土地成本优惠是否应抵消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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