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3 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一则重磅案件:95 后男子沈某因犯下强奸多名未成年女性(含 5 名幼女)、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等多项重罪,已于 10 月 30 日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一结果彰显了法律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以恶聚徒:构建裹挟未成年人的犯罪集团

1995 年 11 月出生的沈某,以极具迷惑性的手段笼络人心 —— 通过提供食宿、带领吃喝玩乐、"帮忙" 解决纠纷等方式,先后拉拢 40 余名未成年人和社会青年入伙,逐步在泾县城区未成年人群体中树立起 "恶名",形成了以其为核心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这个犯罪集团长期以暴力手段称霸一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成常态,通过非法拘禁打压异己,更将黑手伸向弱势群体 —— 诱骗 19 名未成年女性及 1 名成年女性从事卖淫活动,把未成年人当作实施犯罪的工具和侵害对象,对当地社会秩序造成极大破坏。

 

罪大恶极:性侵 8 名未成年人,多项罪名叠加

法院布告明确指出,沈某的犯罪行为中,性侵未成年人的情节尤为恶劣:其先后强奸、奸淫 8 名未成年女性,其中 5 名为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而这仅是其罪行的冰山一角,经审理查明,沈某还涉嫌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诈骗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斗殴罪等多项罪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对沈某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他罪名判处的刑罚并罚后,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沈某提出上诉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复核核准了死刑判决。10 月 30 日,沈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法治警示:守护未成年人,法律绝不手软

此案的判决再次释放明确信号:未成年人是法律重点保护的对象,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无论涉案人员年龄大小,法律都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绝不姑息。正如宣城当地持续推进的 "送法进校园" 活动所传递的理念 —— 法律既是约束也是最有力的保护,未成年人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遭遇侵害时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或报警,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同时,此案也提醒社会各界: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发力,唯有筑牢全方位的防护网,才能让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远离犯罪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