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背景

2024年3月,上海地铁打浦桥站发生一起扶梯事故。乘客冯某在搭乘扶梯时失足倒下,身后乘客刘某及时伸手扶住冯某,防止了冯某的进一步受伤。然而,刘某的救助动作导致后方的丁某等人失去平衡摔倒,最终丁某将冯某、刘某以及地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 法院判决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是自愿且必要的紧急救助,符合见义勇为的标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定冯某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丁某自负30%的损失。法院不支持丁某要求地铁公司赔偿的诉求,因其已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 网友反响

多数网友支持法院判决,认为应该鼓励大家做好事,展现社会正能量;也有声音提醒,乘坐扶梯时要“紧握扶手”,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