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阳新县一名「90后」邢姓男子凌晨驾车撞伤行人后,不仅未及时报警施救,反而将伤者藏匿于废弃厕所,最终导致伤者死亡。尽管邢某事后自首并赔偿家属75万元人民币,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但该判决引发网民强烈质疑,尤其邢某此前曾两次因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舆论直指「用钱买命」的司法不公。  

撞人后藏匿伤者 两度查看确认死亡 

据《红星新闻》报道,2023年12月26日凌晨3时许,邢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前往屠宰场途中,撞伤45岁的行人周某。邢某下车发现周某受伤后,竟将其运至老家一处废弃厕所内藏匿,随后继续前往屠宰场拉货。约一小时后,邢某返回查看,见周某无动静,便离开继续售卖猪肉。当天上午9时许,他再次返回厕所,确认周某已死亡,直至下午5时才在妻子陪同下投案。经交警认定,邢某负事故全责,周某无责。  

曾两次肇事致3人死亡 赔偿后仍可驾车 

邢某家人证言显示,他此前曾两次发生交通事故,共造成三人死亡,为此赔偿200多万元。经历这些事故后,邢某性格大变。此次事故发生后,他供述称因「侥幸心理」未报警,仅向伤者喂水后便将其遗弃。一审期间,邢某家属赔偿周某家属75万元并获得谅解。  

法院认定故意杀人 自首赔偿减轻刑罚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邢某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自首及赔偿获谅解,依法减轻处罚。考虑到其此前两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法院一审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湖北省高院于今年3月24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民质疑判决过轻 呼吁严惩肇事者 

判决结果公布后,引发网民强烈不满。许多网友质疑:「故意杀人罪仅判10年,是否过轻?」「此前两次撞死三人为何还能继续开车?」「驾照成了杀人执照?」更有网友讽刺:「原来用钱真的可以买命。」舆论普遍认为,此类案件应从严惩处,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