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兰一名12岁以下的绝症儿童首次被实施安乐死——此前两年该国的安乐死法律进行了重大修改。

据荷兰广播公司NOS报道荷兰卫生部长索菲·赫尔曼斯表示这名“患有不治之症”的儿童去年去世,但她在周一向众议院提交年度报告时并未透露有关其年龄或疾病的细节。

赫尔曼斯在给立法者的信中透露检察官现在将决定涉案医生的行为是否合法。荷兰政府于2024年将1至12岁重病儿童的安乐死合法化。

“痛苦无法忍受且没有好转希望” 12岁以下需父母同意 预计每年约5-10名儿童适用

政府表示:“只有那些遭受无法忍受的痛苦且没有好转希望的患者才允许实施安乐死,因为安乐死具有医学意义。

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癌症或心血管疾病等躯体疾病中,也可能发生在精神疾病、痴呆症或多种老年综合征中。”根据荷兰政府的说法如果一个人“生命已经结束”或认为自己的生命已经“完成”则不允许实施安乐死。

根据《请求终止生命和协助自杀(审查程序)法案》,医生在决定是否结束病人的生命之前必须参考一份六点清单:首先他们必须裁定病人没有受到胁迫并决定病人的“痛苦是否难以忍受且没有改善的希望”;他们肯定已经告知了患者病情并得出结论“没有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案”;医生还必须咨询独立医生并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谨慎和专注。

12岁以下儿童需经父母同意。当时政府部长表示这项法律变更将适用于大约5到10名因疾病而遭受难以忍受痛苦的儿童。

政府表示:“对于这群孩子来说结束生命是唯一合理的选择,可以缓解他们难以忍受且毫无希望的痛苦。”

2002年荷兰成全球首个安乐死合法化国家 去年报告10341例 同比增3.8% 85%为癌症肺病

安乐死对于1岁以下的婴儿和12岁以上的儿童来说已经是合法的,但介于这两个年龄段之间的儿童只能通过姑息镇静或自然死亡来结束生命。

对于12至15岁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同意该程序,但这并不适用于16至17岁的青少年——荷兰政府表示必须咨询他们的意见但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

非法实施安乐死的医生最高可判处12年监禁并可能被处以罚款。2002年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严格条件下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所有安乐死案例都必须向医疗审查委员会报告)。

荷兰并非第一个允许医生协助儿童死亡的国家(比利时自2014年起就已允许儿童安乐死)。根据区域安乐死审查委员会的数据去年荷兰报告了10341例协助自杀或安乐死死亡案例(与2024年相比增长了3.8%)。

约85%的病例涉及患有癌症和肺病等疾病的患者,四分之三的病例涉及70岁以上的老人,只有一名青少年(年龄在12岁到18岁之间)死于安乐死。

与此同时在英国一项允许英格兰和威尔士身患绝症的成年人选择结束生命的法案提案未能获得上议院通过(尽管该提案得到了民选议员的支持)——由于英国上议院议员们进行了有效的阻挠议事导致议会时间耗尽,该法案于4月份未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