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人下次逛超市时将会注意到一个重大变化。从7月1日起加州各地的食品生产商和零售商将不再被允许在出售给消费者的绝大多数包装食品上贴上“保质期”标签。
这是加州一项旨在减少食物浪费和消除有关保质期标签混乱的全面新法律。
此次改革源于第660号议会法案,该法案为食品日期标签制定了全州标准并有效地消除了长期以来出现在食品包装上的各种短语(包括“销售截止日期”、“最佳食用日期”和“过期日期”等术语)。
购物者将只看到两个标签:“最佳食用日期”(品质风味最佳)和“此日期前食用”(食品安全截止日期)
相反购物者大多只会看到两个标签。标有“最佳食用日期”的产品在此日期前食用品质或风味最佳;而标有“此日期前食用”的产品则标明了食品安全截止日期。

法律还允许在较小包装和某些饮料上使用缩写标签(例如“BB”和“UB”)。新规适用于2026年7月1日或之后生产的食品。
那些继续在产品上标注面向消费者的“保质期”日期(该日期之后生产)的公司将不被允许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这些产品(但用于内部库存跟踪的编码日期仍然被允许)。
州政府官员表示此次改革旨在解决一个代价高昂的问题:消费者经常扔掉完全可以食用的食物因为他们不理解日期标签的实际含义。
加州成为全美首个要求标准化日期标识并彻底禁止面向消费者“保质期”标注的州
加州食品和农业部表示“最佳食用日期”标签最初是为了帮助零售商管理库存而不是为了告知消费者食品何时不宜食用。

该机构认为从包装上移除这一字眼将减少消费者的困惑并防止可食用食品最终被送往垃圾填埋场。
这项立法使加利福尼亚州成为全美第一个要求食品标签采用标准化日期标识并彻底禁止面向消费者的“最佳食用日期”标注的州。支持者希望此举最终能成为全国其他地区的典范。
目前大多数食品标签尚无统一的联邦标准,导致生产商可以随意使用数十种不同的标注方式。业内专家估计全美范围内流通的与日期相关的术语超过50种,造成消费者普遍困惑。
消费者权益倡导者和食物浪费组织对这一变化表示欢迎(他们认为消费者经常将保质期误认为是保质期)。在新制度下即使包装上的“最佳食用日期”已过,只要储存得当且没有变质迹象,仍然可以安全食用。
只有标有“此日期前食用”的产品才用于标明食品安全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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