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拥有合法居留权但有犯罪纪录的中国公民刘慕才返美绿卡遭吊销而衍生官司“布兰奇诉刘案”,最高法院23日以6票对3票表决结果支持川普政府主张,也就是边境执法人员面对涉嫌犯罪的绿卡持有人入境时有权径行采取移民假释。
保守派大法官汤玛斯在主要意见书指出:“边境官员并没有责任要提供清楚且具说服力的证据,以证明刘某曾经犯下道德败坏的罪行。
”自由派大法官杰克森在不同意见书中表示刘某遭到任何定罪之前身分状态就被改成移民假释,等于落入“移民困境”——杰克森写道:“我担心法院现在已经开了一张巨大的空白支票给政府。”
2012年刘慕才因商标造假潜逃出境 返美时移民官员准予假释入境 国土安全部启动遣返
2012年刘慕才在新泽西州遭控商标造假、贩售仿冒衣服后潜逃出境,从中国返美时移民官员获准假释入境,国土安全部在他抵美后启动遣返程序。
刘某指控官员越权错误允许国土安全部迅速启动驱逐。绿卡持有人与具备临时身分的移民不同在于出境旅行之后返美时根据移民法定义不会视为“寻求入境”——除少数例外绿卡持有人通常不会以“假释”身分入境。
川普政府指出刘慕才在移民官员准许之下假释入境因此随时可遭遣返。
川普政府对最高法院主张刘慕才在州级法院有商标造假的定罪纪录就足以证明不具备入境资格,面临刑事起诉的绿卡持有人身分应该改成假释状态。
1990年移民法规定假释入境者须证明入境资格 辩护律师称未定罪指控不能作为犯罪证据
1990年“移民与国籍法”规定以假释身分入境美国的移民必须证明具备进入美国的资格。
在“布兰奇诉刘案”当中今年4月大法官言词辩论庭讨论焦点在于刘慕才出境之后返回美国时,政府就是否需要提出他曾经犯罪的明确证据,或者可等到他遭定罪后才提证明。
刘慕才的辩护律师则指出美国政府不能根据犯罪指控来决定移民能否入境美国,尚未定谳的刑事指控不能做为被告确实犯罪的明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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