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剛有一個重要裁決!
法官卡斯特爾(Kevin Castel)駁回了禁止ICE探員在移民法庭外逮捕移民的請求,也就是說——ICE還是能在法庭外“蹲守”。

但好消息是!法官同時下達了一道臨時禁制令,禁止移民法官當庭口頭下令剝奪過堂者的遞解程序權利。這意味著,移民仍然能享有法律程序的保護,不會被直接快速遣返。

 

⚖️ 案件背景:

  • 由兩家非營利組織「非洲裔社區聯合會」(ACT)和「門路」(The Door)發起

  • 被告包括ICE紐約辦公室主任萊昂斯(Todd Lyons)和國土安全部長諾姆(Kristi Noem)

  • 爭議焦點:

    1. ICE能否在法庭外逮人

    2. 移民法官是否能“當庭口頭”剝奪程序保護

📌 法院結論:

  • ❌ 不禁止ICE在法院外逮人

  • ✅ 禁止移民法官當庭口頭剝奪程序(EOIR政策暫停)

  • ⚠️ 有效範圍僅限 曼哈頓和布朗士的移民法庭

 

🗣️ 紐約市官員與民權團體反應:

  • 有人表示遺憾,認為這樣還是給了ICE空間

  • 也有人覺得至少爭取到一半的勝利

 

✨ 小結:雖然移民在法庭外仍可能面臨被捕風險,但至少進入法庭後,他們的法律程序權利暫時受到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