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李某风双重户籍重复领取养老金诈骗案赫然在列。该案中,李某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河北、上海两地户籍及身份信息,隐瞒双重参保事实,先后以两地身份领取养老金共计110万余元。上海市宝山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上海二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最高法强调,重复领取养老金属性质恶劣的诈骗行为,严重损害社保基金安全与制度公平,需依法严惩。
这起典型案例的核心脉络,始于李某风的跨省工作经历与刻意隐瞒的户籍操作。1976年,李某风入职河北某国企,后调至该国企上海下属单位,社保仍由河北原单位缴纳。在此期间,他同时供职于上海多家公司,并于1997年5月通过上海某公司人才引进政策将户籍迁入上海。1998年7月,李某风以“出生年月有误”为由向上海公安机关申请修改户籍信息,成功获取全新身份信息。
利用新的上海身份,李某风由上海任职公司另行缴纳社会保险,却始终向河北原单位隐瞒这一事实,导致原单位持续为其缴纳社保。2010年7月,他进一步向河北公安机关隐瞒户籍已迁至上海且身份信息变更的关键事实,成功补办原户籍地的户口本与身份证,至此正式持有河北、上海双重户籍及对应身份,为后续重复领取养老金铺平了道路。
双重身份的“便利”很快转化为具体的诈骗行为。2012年7月,李某风以河北户籍身份在原单位办理退休,从当年8月至2024年5月,累计领取养老金60万余元;2017年5月,他又以上海户籍身份办理退休,自当年6月至2024年5月,再领取养老金50万余元。十余年间,李某风凭借双重户籍“两头获利”,累计骗取养老金达11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案件曝光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养老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同时,法院也考量了其量刑情节:李某风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且其已全额退缴110万余元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全案犯罪事实、性质及情节,上海市宝山区法院于2024年12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李某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一审宣判后,李某风提出上诉。2025年2月2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法在发布该典型案例时特别强调了案件的警示意义。养老保险基金是保障公民老年生活的“民生钱”“养老钱”,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每位参保人员只能领取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一人员不得异地、多户头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重复领取养老金看似是‘钻漏洞’,实则是性质恶劣的诈骗行为。”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国家社保基金流失,更严重破坏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损害了全体参保人的共同利益。此次将李某风案纳入典型案例发布,旨在彰显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涉民生诈骗犯罪的决心,提醒社会公众遵守社保制度规定,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业内人士指出,该案也暴露出跨地区户籍信息核查、社保参保信息联动等环节曾存在的监管漏洞。随着全国户籍信息联网、社保数据跨省通办等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此类“双重户籍骗保”的操作空间已大幅压缩,司法机关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将持续加大,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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