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杭州一女教师林女士(化名)因在三人微信群转发“某教师卖淫”不实信息,被台州市天台县公安局以诽谤罪行政拘留2日。林女士不服处罚,近日将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赔偿损失并道歉。案件将于9月24日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
📃争议焦点:
1️⃣ 林女士称两个微信群均为3人小群(闺蜜群和家庭群),无广泛传播主观故意;
2️⃣ 警方认定谣言对受害教师造成“较重影响”,构成情节较重;
3️⃣ 林女士案发后主动投案,但仍被行政处罚。
👩🏫校方回应:
天台中学表示,受害教师入职不久,是班主任,事发后情绪受较大影响,已在同事陪同下报案。学校已提供支持,目前该教师教学工作正常。
⚖️司法进展:
天台县有关部门回应,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以法院判决为准。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或对网络言论边界界定有参考意义。
💡法律提醒:
即使在小范围微信群传播不实信息,也可能构成诽谤!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发言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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