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CBA正式施行国家队球员激励条款特例。入选中国男篮12人名单的国手,若在奥运会、世界杯、亚洲杯等赛事取得指定成绩,将获得现金奖励,且奖金不计入工资帽。具体标准为:奥运/世界杯前八名每人奖励30万元,每提升一个名次追加5万元;亚洲杯冠亚季军分别奖励12万、10万、8万元;亚运会冠军8万元;世预赛战胜排名高于自身的对手,单场奖励1.5万元。然而,全部奖金由球员所属的CBA俱乐部承担发放。这一“篮协发奖状、俱乐部掏钱”的模式引发巨大争议。媒体人直言这是“我请客你买单”。批评者指出,篮协坐享国家队商业权益与政绩,却将成本与球员受伤风险转嫁给俱乐部。中小民营俱乐部经营本就困难,新政无疑雪上加霜;而奖金不计入工资帽,可能让财大气粗的国企俱乐部进一步囤积国手,加剧两极分化。此外,海外留洋球员(如杨瀚森、王俊杰等)因不隶属于CBA俱乐部,被排除在激励体系之外,引发政策公平性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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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手激励条款
争议政策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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